2008年羊毛、毛条加工贸易配额申领方式调整
2007-10-15 09:04:11 来源:商务部 作者: 进入论坛>>
根据商务部2007年第79号公告规定, 2008年继续对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申请者凭羊毛、毛条进口合同以及有关材料申请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
本规定也适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这是对以前配额申领程序的重要修改,也就是说加工贸易管理部门审批加工贸易业务时,企业需提供羊毛或毛条的关税配额证,审批机关凭该配额证出具《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请各管理部门和企业认真仔细阅读理解该公告规定。
商务部产业司
200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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