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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加工企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产字[2007]85号),做好东部地区加工企业备案登记工作,依据商务部的有关要求,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现已为东部地区加工企业开通备案登记表填报页面,现将页面有关使用事项说明如下: 一、登录地址:http://jmsa.ec.com.cn/jmdc/qyba.html可进入《加工企业备案登记表》填报页面 二、页面式样:  三、操作方法: 1. 准确填写数据项内容,所有数据项均为非空项; 2. 时间填写的要求格式为:yyyy-mm-dd,例如:2007-09-12; 3. 所有数据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 4. 对数据项进行修改后,须及时保存; 5. 对所保存的内容核实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表格。 四、特别提示: 1. 只有保存后,才可进行打印; 2. 开启打印页面后,建议设置打印份数为2;(《加工企业备案登记表》打印件一式两份,企业填报,并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双方各存一份) 3. 填报页面重新进入后,所有数据项须重新填写。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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