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将于九月份推广使用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
2006-08-23 11:37:22 来源: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作者: 进入论坛>>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工贸易实现联网监管的指示精神,尽快实现商务部加工贸易计算机管理系统与相关管理部门监管系统的联网,简化企业程序,提高加工贸易审批管理的效率。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决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加工贸易处受理的新的加工贸易生产合同以及对应的保税进口料件转内销业务、外商提供的进口不作价设备业务,都必须使用JM2003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批,原申报系统JM2.0仅用于变更与执行现有合同到合同执行完毕为止。
新系统针对企业的使用培训从2006年9月1日开始,自即日起,各加工贸易企业即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深圳代表处预约培训。
预约电话:25331241,25331242
传真:25331210。
培训预约表下载
深圳市贸工局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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