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12个 据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负责人透露,迄今为止,中国政府签署协议的自由贸易区已达12个,涉及29个国家和地区,涵盖2006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4。 具体而言,中国已经签署了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及四个补充协议;与东盟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正在开展投资谈判;与巴基斯坦、智利分别签署《自贸协定》,正在开展服务贸易谈判;与新西兰的自贸谈判取得突破性进展。 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新加坡、秘鲁、冰岛、澳大利亚及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的自贸谈判正在积极推进中。 此外,中国还完成了与印度的区域贸易安排联合研究、与挪威的自贸区联合研究,正开展与韩国、哥斯达黎加等国的自贸区联合研究。 这位负责人表示,自由贸易区建设是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新平台和新方式。 加工贸易禁止类:589个 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日前,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7年第110号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589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 该目录主要涉及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食品、饮料、矿产品、化学产品、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及制品、铝制品。还有一些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制品也列入禁止类,包括皮革制品、动物毛及其织物、鞋靴类、首饰制品、眼镜、钟表、杂项制品。 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重点在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并在过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总体上看,对促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科技兴贸基地:20个 商务部和科技部日前正式认定了我国第二批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崂山区等20个地方和园区被授予“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称号。 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表示,建设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是我国促进科技、产业和贸易有机结合,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分工地位的有效途径。 据介绍,第二批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建设和发展突出了振兴装备制造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重视节能环保、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特色,覆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海洋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7个产业门类。各基地有超过300家国家级科研机构,研发投入的平均水平接近5%。 2006年,我国认定了首批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其中,北京基地的同方威视检测设备已占领国际市场的60%以上,山东桓台基地的全氟离子交换树脂和工业用离子膜打破了美国的垄断,天津基地的杂交水稻技术居世界先进水平,阎良基地的新舟60飞机已经批量走向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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