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广东外贸官员:惠州加工贸易企业需转型升级
2006-12-04 09:31:59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记者范元兴 进入论坛>>
今年9月14日,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下称“139号文”),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随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下称“145号文”),规定有关商品税号适用退税率;11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2006年第82号公告公布了《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下称“82号公告”),拟定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一系列的文件相继出台,基本上都是“冲着”加工贸易企业而来的。那么,它们对加工贸易企业会有什么影响?惠州的相关企业应如何应对?昨日,借在惠州举办加工贸易最新政策宣讲会之机,记者采访了省外经贸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加工贸易处、市外经贸局负责人。
高端视角: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 招玉芳
产业须转型:木制品等商品取消出口退税
招玉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地说,国家有关部门近期出台的几个文件,其中受影响的主要是一些“两高一资”型加工贸易企业,就是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的企业。如对炼焦煤、木制品及家具等商品取消出口退税。而国家调整有关政策,目的就是要限制或禁止“两高一资”型企业,促使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转型升级,这是国家产业政策的一个取向。
避免“闯雷区”:加工贸易企业政策是动态的
国家是鼓励发展加工贸易的,而企业的产品要转型升级。”招玉芳说,国家会适时调整产业政策,这有利于控制“两高一资”型企业,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国家对加工贸易企业的政策是动态的,各级外经贸部门及企业,要进一步关注国家的相关政策。时下要留意国家禁止哪类项目、限制哪类项目,我们就不上这些项目;今后,也应随时了解国家政策的调整,避免“闯雷区”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加工贸易处副处长 彭海平
动态调整:木浆铝合金等未列入禁止目录
彭海平在解读国家有关部门近期出台的几个文件时说,139号文规定:“禁止类目录的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发布”,82号公告是依据这一规定,对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作进一步的明确。
而139号文的其它规定如调整退税率等政策规定仍继续执行。145号文主要是对139号文有关商品税号适用退税率的补充和对以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目录进一步明确。
彭海平提醒说,82号公告下发后,对广东加工贸易影响较大的商品,如木浆、纸板、生毛皮和铝合金等暂时没有列入本次禁止类商品目录。但公告规定,今后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动态调整。外经贸部门及企业应及早了解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做到有备无患。
转型意义: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力促十大转变
彭海平认为,国家通过相关政策的调整,促使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其内涵是非常深刻的,包括:
一是从数量增加型向质量提高型的转变;
二是从单一创汇型向综合效益型的转变;
三是从单纯货物贸易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的转变;
四是从较短的产业链和较浅的加工程度向延长产业链增加加工深度转变;
五是从企业主体的外资主导型向内、外资并重型转变;
六是从产品的“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七是从主要依靠廉价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保持竞争力向通过降低物流等服务成本提高竞争力转变;
八是从以高污染、高能耗和不可再生资源不断灭失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向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转变;
九是从部分地区优先发展起来向各个经济区域的均衡发展转变;
十是使中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一是从数量增加型向质量提高型的转变;
二是从单一创汇型向综合效益型的转变;
三是从单纯货物贸易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的转变;
四是从较短的产业链和较浅的加工程度向延长产业链增加加工深度转变;
五是从企业主体的外资主导型向内、外资并重型转变;
六是从产品的“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七是从主要依靠廉价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保持竞争力向通过降低物流等服务成本提高竞争力转变;
八是从以高污染、高能耗和不可再生资源不断灭失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向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转变;
九是从部分地区优先发展起来向各个经济区域的均衡发展转变;
十是使中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石小勇
现状分析:加工贸易进出口比重大
我市加工贸易发展迅猛。今年1-10月,我市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152.6亿美元,增长7.8%,占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的89.2%。
“我市加工贸易发展迅猛。”石小勇说,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市外向型经济的特色和优势,是吸收外资的重要方式和外贸进出口的主要力量。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制造业是我市吸收外资的重要方式。1-10月,制造业吸收合同外资10.04亿美元,占全市吸收合同外资的72.2%;制造业实际吸收外资8.39亿美元,占全市实际吸收外资的87.1%。
贸易转向:加工贸易主要出口高新产品
另外,据2006年外资企业年检统计,我市现有正常运作的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制造业企业2014家,投资总额132.89亿美元,累计实际投资(含中、外方)58.89亿美元。2005年制造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349.86亿元,实现涉外税收34.35亿元,分别占年检企业数比重的97.2%和94.9%。全市在制造业企业就业的人员达43.67万人,占年检企业数比重的96.4%。
近年来,我市加工贸易出口从以服装、鞋、玩具、箱包等传统产品为主发展为以电子、通讯、信息产品等机电、高新技术产品为主。2005年,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机电产品、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达82.8亿美元、42.6亿美元,分别较2004年同期增长29.1%、26.1%,占我市加工贸易出口的比重达82.9%和42.6%。
直面问题:能源和原材料的供求矛盾加剧
石小勇认为,与全国一样,由于加工贸易本身的特性,我市加工贸易企业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加工贸易中存在着出口商品结构和市场结构不合理,高科技产业加工贸易比重低,以及加工贸易增值率较低,现有外资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加工行业,导致了一定程度的恶性竞争和产品的过剩;由于外商投资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的过分膨胀,引起产业结构不合理更加严重,激化了本来就存在的能源和原材料的供求矛盾;加工贸易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不够明显,主要表现在加工程度低,加工链条短,原材料国产化率低,波及效应不强等。
支招企业:加大国产料件企业研发经费投入
如何顺应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呢?石小勇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让加工贸易企业及早转型升级,以促使我市加工贸易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继续鼓励加工贸易的发展,注重增强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努力提高加工过程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扬长避短,使加工贸易发挥促进外贸增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是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改造我国中间品产业的现有生产方式,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加对国产料件企业研发经费的投入,给予投资中间品生产的外资企业以政策优惠等措施来提高国产料件的质量和技术含量,力争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标准。
三是对加工贸易,尤其是外资经营的加工贸易予以产业政策的引导,在鼓励外资从事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以外,取消对从事简单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的部分优惠,以此来刺激外资从技术层次较低的加工贸易领域撤出并投入到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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