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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热议加工贸易新政①
给高耗能企业戴上“紧箍咒”

2006-11-29 09:15:32  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作者:张莉  进入论坛>>

    开栏语:近期国家发布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目录,对相关行业产生不小影响,也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和评议。新政之下,有企业叫苦不迭,也有企业积极寻找新的出路,更有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得到缓解。
    
    不断优化加工贸易商品结构,是政府坚定的目标,尽管企业要经历痛苦的转型期,但这是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必然趋势。本报自今日起推出系列报道,详尽解读政府意图,反映基层企业呼声,敬请关注。
    
    11月3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发布了《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以及部分加工层次低、污染高、资源能源消耗大的商品共计804类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并自今年11月22日起执行。根据目录,加工贸易项下的铜、镍、铬等各种有色和黑金属初级原材料都被列入了禁止出口行列。
    
    新政一出,立刻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业内人士认为,中西部原料产地将受较大影响,不少企业很可能因此而倒闭。但从长远看,国家叫停金属原材料高耗能加工贸易符合全行业利益,高耗能企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进料加工仍享保税优惠新政缓解港澳企业压力
    
    据悉,今年9月15日,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随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3个部门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这两个文件的下发,引起了台港澳地区强烈的震动。企业表示,支持国家出台控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宏观政策,但加工贸易的特点是进口国外原材料在国内深加工后复出口,开展这类产品加工贸易有利于弥补国内原材料不足,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导向。将原料类商品进口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将导致大部分在内地设厂的台港澳厂商因缺料而面临停工压力。一些计算机零部件生产厂商对将铜、铝等基础原材料的进口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反映尤为强烈。据了解,铜铝等原材料产品是机电产品产业链的起点,一旦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此类产品,将导致产业链中断,影响整个机电产品加工业。
    
    面对139号和145号文件的巨大压力,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将以取消退税商品清单为基础,但会充分考虑加工贸易“两头在外”的特点,及国内产业发展需求。
    
    11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2006年82号公告,即新一批的加工贸易禁止商品目录。值得注意的是,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以禁止出口的商品为主,加工贸易企业进口这些原料商品仍可享受保税优惠,这充分考虑了国内对初级原材料深加工的需求。这与“139号”文停止取消出口退税商品加工贸易的进口有所区别,基本缓解和减少了港澳企业所反映问题的压力。
    
    中西部原料产地影响较大
    
    尽管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大量消耗国内资源的加工贸易的呼声由来已久,可是此次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仍然让不少企业措手不及。有企业表示,这是继9月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之后,国家为加工贸易套上的又一道“紧箍咒”。在接受采访中,有人用“来得快,影响大”来形容此次禁止类目录的影响。
    
    在禁止出口的商品目录上,金属原材料被列入其中。有企业反映,在中西部地区,现在很多企业是依靠金属原材料的加工贸易来维持生计的,有其历史原因。新政一出,不少企业将面临倒闭。宁夏一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在目前国内金属冶炼厂和贸易商利润率受原材料价格挤压,普遍不高甚至亏损运行的情况下,要求其进口某些金属原材料来发展加工贸易显然不现实,这相当于把本来已经关得比较紧的企业生存之门又加了一道门栓。记者在采访中,不少企业都是大吐苦水、叫苦不迭。
    
    有专家也坦言:“某些地区受到的冲击可能较大,特别是一些中西部原料产地,这需要它们努力或与东部企业合作提升产品结构,发展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
    
    短期阵痛符合长远利益
    
    商务部有关官员证实,在停止加工贸易方面确实遇到了一些阻力,听到了不同的声音。“因为企业有各自的利益”。
    
    政府显然对这项政策将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有所估计,强调限制和停止高耗能加工贸易的目标非常坚定,这位官员强调说:“就像目前的汽车业一样,中国的很多行业都注定要经历一次行业性的阵痛,但这符合行业和地方省市的长远利益。”
    
    该官员同时也表示,限制和停止高能耗的加工贸易是一项长期的政策,但在实施时会考虑逐步推进,制定一些明确的时间表。这位官员说,每项国家政策的调整都是利益重新分配、平衡调和的过程,最终目标是十步,而实际出台时可能只走了两步。考虑到部分企业已签订了加工贸易合同,为减轻政策调整的影响,公告设定了过渡期。
    
    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记者了解到,国家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产品的加工贸易,这也将迫使企业调整寻找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出口项目。
    
    据悉,今后,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商务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产业和产品准入目录的动态调整制度,将高耗能、高污染和大量消耗国内资源的商品逐步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目录,不断优化加工贸易商品结构,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
    
    专家提醒,企业应当密切关注国家的政策,准确核算成本,适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产品对资源的依赖程度,同时提高科技水平以增加产品附加值,培育新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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