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禁止类目录不会对加工贸易产生大影响 并且设定了过渡期
2006-11-10 09:46:31 来源:香港文汇报 作者:海岩 香港文汇报北京新闻中心记者 进入论坛>>
商务部产业司司长王琴华在此间指出,新一批禁止类目录的发布不会对加工贸易产生大的影响,并且设定了过渡期。对于限制类商品目录,有关部门正在调研,港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建议。王琴华这番讲话,此亦为商务部首次正式对外「解读」。
港商可据情况提出建议
自新出口退税政策9月15日正式执行以来,内地调整了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港商对此反应强烈。据香港工总的调查反映,香港业界受新政策影响最大的行业是压铸业、化工和机械金属业、皮毛业、纸品业、印刷业、玩具业,其对禁止和限制锌合金、铝合金、生皮毛、瓦通纸进口政策反应最激烈。
允明年11月前执行完毕
王琴华表示,考虑到部分企业已签订加工贸易合同,为减轻政策调整的影响,公告设定了过渡期,规定自2006 年11月22日起,商务主管部门不再受理目录内加工贸易业务申请,但此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备案,并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联网监管企业允许在2007年11月22日前执行完毕;但在期限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将不予延期。
新目录占商品总数6.5%
王琴华认为,新一批禁止类目录涉及804个(10位码)税号商品,占全部进出口商品税号总数的6.5%,且对原料类商品的管理方式为禁止出口,不会影响加工贸易企业进口原料用以深加工生产。新目录主要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化工、冶炼类产品,而目前中国加工贸易的75%为机电产品,因此,新一批禁止类目录的发布不会对加工贸易产生大的影响。
优化加工贸易商品结构
公告还规定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王琴华表示,今后,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商务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产业和产品准入目录的动态调整制度,将高耗能、高污染和大量消耗国内资源的商品逐步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不断优化加工贸易商品结构,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
专家表示,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调低原材料和资源类产品出口退税的产品,相应的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类商品目录也将有所调整。商务部官员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限制类商品目录,港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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