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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产业司司长王琴华:此次调整主要是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2006-11-10 09:46:18  来源:香港文汇报  作者:香港文汇报北京新闻中心记者海岩  进入论坛>>

    【香港文汇报 9日电】三部委制定的82号公告是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拟定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新目录自2006年11月22日起执行。   
    
    商务部产业司司长王琴华指出,此次调整主要是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协调发展,将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以及部分加工层次低、污染高、资源能源消耗大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以取消出口退税商品为主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以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为主,共涉及804个十位编码税号商品。目录细分为禁止进口、禁止出口、禁止进出口三类。其中,禁止进口的77个,主要是国际公约禁止进口的、加工环节污染较为严重的商品,如虎骨、矿砂、矿渣、纤维废料等;禁止出口的503个,主要是用于深加工的初级原材料,如板材、硫磺、泥土及石料、金属原材料等商品,加工贸易企业进口这些原料商品仍可享受保税待遇;禁止进出口224个,主要是加工层次低的、高耗能、高污染的商品,如矿泉水、煤炭、沥青、可燃气体、农药类产品等。   
    
    通过比照禁止类商品目录可以发现,锌合金、铝合金、生皮毛、瓦通纸这几大类原材料只有很少几个单项被列入禁止类商品目录。其中,涉及锌合金类的,只有未锻轧的铜锌合金(黄铜)、铜锌合金(黄铜)非片状粉末、未锻轧锌合金3项禁止进口,铝合金、生皮毛、瓦通纸则并未被列为禁止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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