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浙江国货复进口成倍增长
2006-07-14 16:56:46 来源:新浪网 作者: 进入论坛>>
在线国际商报讯 近年来,随着浙江境内加工、装配和制造的产品日益增多,国货复进口额急剧上升。据宁波海关统计,上半年浙江省国货复进口总额达8.9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倍。其中6月份复进口1.99亿美元,增长3倍。
分析上半年浙江国货复进口的快速增长,跨国公司采取全球统一调拨的市场策略是国货复进口增长的重要原因。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全球采购网络成为跨国公司和国际化企业最大限度利用全球资源获得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途径。国内众多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跨国公司全球物流链中的一环,其原材料和产品都由其国外母公司或集团供销商统一采购、配送、分销,增加了国货复进口的几率。
浙江省国货复进口较大一部分是因为与进口企业配套的配件为指定品牌,而这些指定品牌的生产企业多为外资企业位于中国境内的保税区等特殊区域内,所有产品必须出口,不得在国内销售,因此这些产品先办理出口手续,然后根据需要再进口。
我国内外贸实行不同税收政策是导致国货复进口增长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国货复进口的大量产生,是由我国的内、外贸长期以来分别管理,且分别实行不同税收政策形成的。内贸要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外贸为促进出口,普遍实行出口退税。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及半制成品的国内生产单位通过出口可直接获得出口退税,从境外进口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及半制成品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这样,国内的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及半制成品通过出口,使从事出口的企业得到了国家退税的好处;又通过加工贸易名义进口,使进口企业得到了国家减免税的优惠,因而大量产生国货复进口现象。
当前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手续较为烦琐的现状也是某些企业采取复进口方式组织生产的原因之一。
基于上半年浙江国货复进口呈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关人士建议地方政府部门因势利导,建立保税物流中心,节约资源。
保税物流中心是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迈出的重要一步,它初具商业性自由港的概念并享受如下政策:第一,物流中心外企业报关进入物流中心的货物视同出口,由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企业即可办理出口退税。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可以无限制停留。上游企业可以在保税物流中心注册公司,设立仓库,货物只需运入保税物流中心便可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的待遇。第二,物流中心外企业从物流中心运出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进口手续,并对报关的货物按照现行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征收或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下游企业可在物流中心进口货物,所要做的,只是取得物流中心内企业发票,然后向海关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申报“国货复进口”,把外汇货款汇给物流中心内企业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就能享受进口料件免缴关税、增值税的待遇。
因此,通过物流中心进行进出口贸易,已经完全可以替代货物“香港一日游”。对政府而言,可以将一部分企业因“转让定价”而转移的利润留在物流中心内,减少企业所得税的流失;对企业而言,在得到货物“香港一日游”所能带来的全部税收利益的同时可节约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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