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博览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加工贸易 > 加贸资讯 > 最新动态 > 正文

泉州免税保税退税一项都不少

2006-05-11 09:14:20  来源:福建之窗  作者:陈桂生  进入论坛>>

    昨日,晋江王先生致电本报晋江记者站(85617575)询问:企业进驻泉州出口加工区将享有哪些方面的优惠政策,区内企业在进出口上有哪些便利?就此记者走访了泉州出口加工区招商部。 
    手续可在区内办妥 
    泉州出口加工区于2005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国道324线北侧,磁灶与紫帽交界处,规划面积4500亩(不包括生活配套用地),首期开发3766亩。 
    据悉,泉州出口加工区由海关监管,区内设立海关、检验检疫办事处,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全封闭、24小时通关服务的新型通关管理模式。区内基础设施“八平一通”配套完善,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收、金融、运输、仓储等机构一应俱全,落户企业不出园区即可办理一切进出口手续。 
    政府派出管委会对泉州出口加工区进行行政管理,管委会行使企业设立审批、建设项目审批、区域管理等职权,区内设有工商、税务、消防、卫生防疫、劳动人事代理等窗口。凡在区内设立企业全部实行登记方式,资料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办结批复,七个工作日办结工商注册登记。 
    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据介绍,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设备、模具、维修用零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设备、建设用基础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材料全额保税。 
    海关管理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实行电子底账管理;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与境外之间进出口的货物不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另外,在外汇管理上,区内企业的外汇账户不区分外汇结算账户和外汇专用账户,实施统一管理。货物由区内运往或销往境外,区外企业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区内企业向境外支付进口货款,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且区内机构向境内外借用外汇资金,不需经外汇局批准,但应办理登记手续;向境外偿还外债时,应经外汇局核准。 
    据悉,泉州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不仅享有海关提供的简单、快捷的通关便利,还享有泉州、晋江规定的各种优惠政策。招商部蔡先生告诉记者,这些优惠政策正在紧张酝酿之中,不久就将出台。
打印本页
推荐给朋友:
EC网首页

查看留言>>

匿名:   用户名:

 

EC论坛
商务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