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珲春关区委托加工、异地加工等外发加工贸易货物量多、价值高且监管难度大的实际情况,珲春海关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对外发加工贸易货物的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下厂实物核查力度,通过实地验货,抽查外发加工材料在加工生产各环节登记数据的真实性,掌握企业的加工生产工艺情况,严把单耗关。
二是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九条对加工贸易企业内部核算管理的义务规定,加强对企业的账册管理,将处于加工单位体外循环状态的保税料件统一纳入企业成本核算管理中,以便于海关核查。
三是加强对《异地加工合同》和《委托加工合同》,特别是跨关区《委托加工合同》等外发加工合同的合理性、真实性、逻辑性审查,抓住外发加工贸易监管的关键环节,防止企业利用订立虚假合同非法牟利。
四是严格按照加工贸易外发加工管理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同时,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和对保税监管货物加强管理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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