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停绿走,黄灯等一等”,百姓出行深知其中利害。而企业跟国外做贸易、有生意、打交道,对于政策“指示灯”发出的讯号,同样影响着自身今后的发展。 昨天上午,在我市举行的第三次外经贸信息发布会上,市外经贸局联合海关、国税等五部门集中讲解一系列新政策新法规,它们或为利好,或有奖惩缓冲,或是禁限,三种“指令色”调出了烟台企业的外贸表情。
[红色提示]透过带有“限制”、“禁止”字眼的政策风险警示,犹如“红灯禁行区”,贸然穿越就会付出惨重代价。
加工贸易禁止目录添39个
“业务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期,将按加工贸易内销、退运或其他有关规定办理。”烟台海关副关长赵希康昨天在解释已修订和增补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时说。
据悉,此次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进行修订和增补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1816个海关商品编码,其中包括新增禁止类商品目录39个和2007年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598个。
赵希康介绍说,新增禁止类目录的商品在5月初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备案,并在经审批的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海关方面提请相关加工贸易企业予以重视,及时结合企业经营情况,采取适当对策,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转。
骗出口退税最高停办三年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的《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出口企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处理,涉及企业最高停办达到三年。
新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5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半年以上一年以下;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可停办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停办一年半以上两年以下;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两年以上三年以下。
[黄色提示]缓冲减压有时有限,一些法规设置了“过渡期”,部分政策有“末班车”可搭乘,企业若稍不留神,优惠政策可能就会从身旁溜走。
企业快办电子化备案
纸质手册电子化改革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而据烟台海关统计显示,目前到海关办理电子化手册备案的企业只有3家,电子化手册总量只有32本,尚有891家企业未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要及时到海关办理电子化手册的前期备案手续,避免全部切换后因为备案不及时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赵希康副关长说。
统计显示,在烟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企业共有944家,其中只有50家企业实现了联网监管,而其他894家加工贸易企业仍然使用传统的纸质手册,纸质手册总量达到15187本。
记者获悉,截至8月1日,烟台海关辖区内原则上全部取消纸质手册,实现纸质手册电子化。考虑到此次改革影响范围比较广,从贴近企业的角度出发,海关设定了一个月的政策过渡期,截至9月1日将实现电子化手册全部切换,届时,海关不再受理任何企业纸质手册的备案申请。
临时报检员证下月取消
自8月1日起,烟台检验检疫部门将实施新的报检员管理和报检办法。办法实施后将取消临时报检员证,所有从事报检的人员必须持正式报检员证报检。“办理业务时,必须同时带齐报检员证和IC卡。”烟台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王兆永在发布消息时提醒道。
据介绍,检验检疫部门将原条形码扫描取号方式改为IC卡读卡取号。本月底前两套取号方式并行,而8月1日起全面启用IC卡取号,原条码扫描取消。
IC卡不换业务将难办
“8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须凭IC卡办理外汇业务,没有换领IC卡的企业,将影响今后的外汇业务办理。”烟台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卫东说。
国家外汇管理局已于日前启用IC卡外汇登记证,通过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业务。记者获悉,过渡期内,我市辖内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按要求须到外汇局将纸质外汇登记证换成IC卡外汇登记证。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在全国推广上线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该系统的推广上线,将在外汇局与银行、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联网数据交换机制。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外汇局申办有关业务。同时,外汇局将采用IC卡替代纸质外汇登记证,在手段上确保业务登记、操作及数据传送的及时、便利、可靠与安全。
[绿色提示] “扶持”、“奖励”,一系列利好信息的集中发布,成为企业畅行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鼓励境外“淘金”出惠策
东方海洋进军新西兰,开发清洁海岸并获得零关税待遇;南山铝业掘金澳洲,为产能遽升开启能源供给新路;西北林业加快在俄木材开发园区项目快马加鞭在进展……信息发布会上再传新的利好消息,根据国家有关鼓励政策,我市现正开展该项资金的申报工作,以鼓励更多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
“申请企业的申请项目必备条件门槛不高。”市外经贸局副局长祁小青介绍说,只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或备案,同时在项目所在国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项目依法生效就可以。
记者了解到,有关项目金额标准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及农、林、渔业和矿业合作项目申请企业投资额不低于1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下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且单笔贷款金额不低于800万人民币,签约企业与贷款企业为同一企业;对外劳务合同项目当年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对外设计咨询项目的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
进口许可范围大扩容
记者获悉,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联合制定发布的新《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已于日前实施。烟台海关专家分析表示,对企业影响比较大的是,调整前后,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扩展了,由此前规定的418种机电产品,新增加了金属制品等1998种机电产品。
同时,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增加了例外情况,对进口机电产品货样、广告物品、实验品的,每批次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不适用新办法。
“异地付汇”可到银行办
外汇主管部门放宽“异地付汇”进口付汇备案管理,今后,企业在本省内办理贸易进口异地付汇业务,无需进行付汇备案登记,可直接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提醒,办理跨省异地付汇业务、或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和被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录”的,仍按原规定办理。
同时,外汇主管部门取消了异地付汇项下企业在付汇地没有分支机构、没有工程项目贷款或没有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不得办理异地开证、付汇的规定。企业办理异地开证、付汇时,须凭加盖企业公章的备案申请函、进口合同、代理协议(委托代理项下须提供)以及不同结算方式项下外汇局规定的相关单证,到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类别为“异地付汇”的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领事认证在本地可办
目前,经外交部授权,烟台外办成为全国可办理领事认证的26家地方外办之一。市外办副主任张焕伟表示:“今后,我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发往国外使用的各类商业文件及公证文书办理领事认证,不再需要赶赴外地完成。”
按国际惯例,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认证。此前,烟台市民申请认证需到北京办理。
记者了解到,通常可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有,民事类涉外公证书和商业类文书。民事类涉外公证书包括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委托书公证、学历公证或职业资格公证等等;商业类文书则包括,合同公证、原产地证明、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