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精彩频道: 资讯 | 评论 | 加贸 | 海外 | 国内 | 纺织 | 招商 | 机电 | 玩具 | 企业库 | 排行榜 | 商城 | 黄页 | 周刊 | 论坛
 
当前位置: 首页 >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指南 > 加工贸易合同 >正文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加工贸易经营企业;

2、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口料件已加工复出口;

3、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已核算清楚,能向海关如实申报;

4、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了内销征税、退运、放弃或余料结转等手续;

5、在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6、加工贸易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提出。

(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合同核销申请表;

2、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3、齐全、有效的进出口报关单(按《登记手册》的进出口记录顺序编列);

进出口报关单票数和相关内容应当与登记手册进出口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一致;

4、核销核算表;

5、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过内销征税、放弃、销毁等手续的,应提供税单复印件等资料和证明文件;

6、备案后因故中止执行、未发生进出口而申请撤销的合同,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的批件;

7、遗失进出口报关单的合同,提交报关单留存联、补发联,或加盖原报关地海关印章的报关单复印件;

8、遗失《登记手册》的合同,应向海关提供遗失情况的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手册遗失证明;

9、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如排料图、线路图、配方表等。

(三)办理程序:

1、报核受理

企业向海关递交核销所需要的各项文件。海关审核后受

理。

2、海关核销

海关对企业报核的合同审核,并出具台帐核销联系单;企业凭海关开出的台账核销联系单到中国银行核销台账。

3、核销结案

海关凭银行开出的台账核销通知书核发加工贸易合同结案通知书。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报核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 打印本页 ]
推荐给朋友:
[EC网首页]
相关文章:
[关键词: ]
我来点评:
   
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匿名
   
  

信息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来自权威机构,本网力争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真实性,但本网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任何投资者依据本网提供的信息进行的决策所形成的全部后果,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专题精选 】
2008铁矿石价格谈判
军服彰显军威
  [ 最新专题 ] 更多
2008-08-25
2008-08-20
2008-08-19
2008-08-07
 【 精选栏目 】
  [ 经贸资讯精选 ]     
·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燃油税实施逐步逼近 中国汽车业后奥运新转型
·发改委:电煤二次限价令见效 煤价7月底首现下跌
·“三驾马车”运行平稳 中国宏观经济远离过热风险
G8峰会关注原材料价格飙升
上半年外贸数据将出炉
  [ 贸易资讯精选 ]     
·中国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需求上升
·欧盟经济下滑或影响中国出口
·用5至10年探索加工贸易转型新路
·中小企“调头”不做加工贸易做一般贸易
三部门核查出口收结汇
小家电出口遇挫
  [ 行业资讯精选 ]     
·中国汽车出口俄罗斯前景渺茫
·未来5年石油供求依然紧张
·奥运场馆特许商品完成备货
·前5月输欧监控类别纺织品价格下降
·全球纺织服装贸易及趋势
乐淘网欲国内“称霸”
中国汽车踏进德国“地雷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