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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允许加工贸易企业非现金担保

2008-11-17 09:42:08  来源:新快报  作者:记者 黄学民 通讯员 李展章 孙翔  进入论坛>>

  新快报深圳讯:深圳海关昨天对外发布,针对当前经济形势,该关决定出台支持帮助进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12项措施,服务电话为84398110。

  记者了解到,这12项措施包括简化办事程序和提高通关效率等
方面。

 根据这些措施,为缓解进出口生产企业资金周转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适度缩小征收风险保证金的范围,扩大担保形式,允许企业采取符合海关法规的非现金形式的担保。

  对企业无法正常履行外销合同、需将加工贸易的成品、半成品以及边角余料转为内销的,将简化办事流程,如边角废料内销做到“一个窗口、一次受理、限时办结”。

  加工贸易单证审核工作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完善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公路口岸的“网上提前申报、口岸自动验放、事后集中报关”制度。公路口岸查验车辆一般应在当天(或当班次)完成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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